“三防”即防渗漏、防流失、防扬散。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采取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;不得擅自倾倒、堆放、丢弃、遗撒固体废物。
危险物管理处置管理规定:
1、危险废物种类:废矿物油(HW08) :含油废棉纱、废手套;废乳 化液(HW09) ;染料、涂料废物(HW12) :油漆渣、稀释剂桶、油漆桶、 废弃活性炭、油墨残余废弃物;感光材料废物(HW16) :废显影液、定影 液,石棉废物(HW36)等。
2、危险废物的储存
3、危险废物处置: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,并签订委托处置合同,不擅自倾倒、堆放危险废物。